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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二手房买卖套路深?渝诺律所案例:碰上房价上涨房主毁约,看我怎么治他!
发布时间:2023-09-06 浏览数:25

这两年重庆楼市波动,二手房交易纠纷频发。重庆渝诺律所接待了不少这样的咨询:合同签了,定金交了,结果房主一看房价涨了,立马翻脸不认人,甚至直接把房卖给别人。难道就只能忍气吞声认栽吗?今天这个案例,就是告诉您在重庆买房,遇到无良房主,重庆渝诺律所教您怎么拿起法律武器,拿回双倍定金。重庆靠谱的律所对于这类纠纷已有大量胜诉判例,您完全可以依法维权。


、 书面合同是“护身符”,微信承诺也有效。

去年,客户小张看中了渝北区一套二手房,和房主在中介签了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当场转了5万定金。结果不到一周,房主在另外一家中介以高出8万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了别人,并明确跟小张说:“定金退你,这房我不卖了。”


小张气得不行,找到了渝诺律所。我们接手后,发现合同里明确约定了“定金罚则”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七条,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法律依据非常清晰。


即便房主说“我退你5万,大家两清”,我们律师也坚决代表小张提起了诉讼,要求房主双倍返还定金共计10万元。在调解阶段,房主还想耍赖,说合同是中介的格式合同,他不认可。重庆渝诺律所的律师当庭指出,合同上有双方亲笔签名,且中介作为第三方见证,合同合法有效。房主所谓的“不认账”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。


二、 别被“违约金”迷惑,定金罚则更划算。

在准备诉讼材料时,房主那边通过律师传话,说愿意赔偿小张2万块违约金,此事到此为止。为什么房主愿意赔钱?因为他觉得多卖的那8万,除掉赔偿还能赚6万。


但渝诺律所告诉小张:我们坚持选择适用“定金罚则”,要求双倍返还定金。因为在这个案子里,双倍返还10万,比主张房价上涨的差价损失(8万)更加明确,法律支持率也更高。


如果小张当时签的是“订金”或者“诚意金”,那法律性质就完全不同了,那只能要求退款,不能要求双倍赔偿。重庆渝诺律所提醒所有购房者:签合同,看清楚是“定”还是“订”,这一字之差,可能就是好几万的差距。重庆律师事务所处理此类纠纷的经验丰富,在诉讼策略的选择上,专业律师能帮你利益最大化。


三、 中介费谁来出?别让中间商受伤。

在案件尘埃落定后,还有一个插曲:中介追着小张要中介费。小张很委屈:“房子都没买成,凭什么给中介费?”


渝诺律所的律师解释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六十四条的规定,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,不得请求支付报酬。但是,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。


本案中,因为房主违约导致交易失败,中介费应由违约方(房主)承担。在我们的争取下,法院判决房主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和中介的合理服务成本。


重庆渝诺律所建议大家,在签合同的时候,最好在补充条款里明确约定:“若因卖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履行,卖方需承担买方已支付的中介费及诉讼相关费用。”把丑话说在前头,后面能省去很多扯皮的功夫。


渝诺律所帮助小张成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赔偿。买房是大事,面对违约,坚决维权才能让失信者付出代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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